97年度影像顯示科技特色中心及電子平台結案辦法

日期 2008-11-27 ~ 2009-02-27 訊息來源 計畫辦公室
附件列表 97_Project_Close.rar
 

97年度計畫期程為97/01/01~97/12/31,全程計劃將於12/31結束,故12/31前必須完成核結作業。

I. 請各中心於97/12/19(五)前備妥以下文件以快遞寄至計畫推動辦公室,俾便辦理結案。

  1. 收支結算表一式三份。
  2. 結案報告紙本一式兩份及電子檔一式一份。

II. 相關規定:

  1. 計畫執行結果如有結餘,以納入校務基金方式處理。
  2. 收支結算表之項目請與公文核定的項目一致。
  3. 各校自籌款不得低於補助總經費之百分之二十為原則。
  4. 所有規定請參閱附檔「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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